收录于:2023-12-29 15:42 共有
主要职责 1.组织拟订知识产权领域职能转变及“放管服”相关政策。 2.组织实施全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,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,推动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便利化、集约化、高效化,实现信息免费或低成本开放。 3.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,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。 4.承担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统筹管理工作。 5.承担知识产权信息加工标准制定相关工作。 6.承担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相关工作。 7.承担研究分析和发布知识产权申请、授权、注册、登记等信息工作。 8.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